23日在報章上看到一則檳城打槍埔公正黨黨員退黨的新聞,在進一步了解后,才知道原來這批人退黨是因為安華曾答應 “執政后在一個月內”協助組屋進行粉刷工程,但執政160天后尚無法實現承諾,在無法向居民交代的情況下決定退黨.
這起事件令我身在旺沙瑪珠也有同感,同時也覺唔原來安華並非只在旺沙瑪珠作出 “一個月的承諾”,當然,除了這兩個地區的選民,是否還有其他地區也同樣受騙則不得而知.
身為公正黨實權領袖,安華在308大選為黃朱強站臺時大聲向旺沙瑪珠的居民作出保証,指如果黃朱強中選,他承諾在一個月內為旺沙瑪珠帶來改變,包括協助組屋進行粉刷工程等.在過去數個月來,本人還以為可能是安華大忙而忘了,所以分別在60天,120天通過黃朱強和林冠英提醒安華,要他盡快落實承諾,然而,這些努力都和打槍埔的情況一樣---無言的結局,安華根本就不加理采,朋友甚至出言相譏諷剌說我傻,我不是公正黨黨員,所以不能退黨,但最少我証實了一點, “一個月之承諾” 只是安華的專利口頭闡,決對不是什么承諾,因此人民也不必大過介意.
旺沙瑪珠急先鋒草.
Tuesday, August 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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