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9, 2010

大馬新措施吸引海外專才 .林友順

大馬政府首次設立人才機構,以協助國家尋找各領域的專才,應對經濟轉型;政府也放寬限制,將一次過發給十年期的居留證予海外人才。

為了應對經濟轉型需要大量專才,各領域嚴重缺乏專才的馬來西亞日前宣布新人才政策,允許海外專才能長期在大馬工作與生活,專才的配偶也將享有同等的待遇。新政策也開放給已經放棄大馬國籍、在海外工作及生活的大馬專才申請。前來工作或生活的海外人才將不再受十年期限的限制及經常更新准證的煩惱,當局將一次過發給十年居留證(Resident Pass),同時不需要與工作單位捆綁在一起。在過去,海外專才必須擁有工作准證才能在大馬工作,而工作准證必須由工作單位提出申請,最長的工作期限是十年。

首相納吉在為人才機構主持推介禮時表示,大馬非常鼓勵外國公司前來投資,也歡迎外國高技能人員及專才來馬工作,以協助推動經濟轉型。他指出,政府並沒有設定目標或圈定領域,只是希望海外專才能因更寬鬆的移民政策而到大馬工作及生活。不過,負責發放居留證的移民廳將在明年四月才開始接受申請,而政府目前也在研究是否要撤銷聘請海外專才前有關公司必須每年刊登徵聘廣告的條件。

人才機構是新設立的單位,並由首相署直接管轄,該機構成員包括私人界、工業界及公民社會代表;人才機構的目標在於協助政府為關鍵經濟領域尋找海外專才。政府在推動經濟轉型時希望大馬在二零二零年能成為高收入國,不過,經濟轉型的關鍵在人才,而大馬在過去五十年來流失眾多人才,導致國內面對嚴重的人才荒。納吉在推介禮上透露,目前有七十萬名大馬專才在海外,主要是在香港及新加坡工作與定居;而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大馬往外移民的人數在過去四十五年來增加一百倍,從一九六零年的九千五百七十六人,增加至二零零五年的一百四十八萬人;而根據外交部副部長科希蘭日前對國會說,在二零零七年近十四萬名大馬人移居海外,零八年三月至零九年八月則有逾三十萬名大馬人移居海外。

《亞洲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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